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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原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最高罚15万

※发布时间:2020-11-28 7:05: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以下简称《》)已于2020年11月9日经江苏省人民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该《》正式施行后,将对促进江苏省当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理应引起广大燃气企业,尤其是江苏省当地燃气企业的高度。

  第二十八条【辨识管控和报告责任】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本开展风险辨识的;(二)未按本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三)未按本建立风险管理台账的。

  第二十九条 【公示教育培训责任】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本进行风险公示的;(二)未按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教育和培训的。

  第三十条【设置警示标识责任】企业在有较大以上风险场所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在有较大以上风险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风险报告责任】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本进行风险报告的;(二)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三)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包办代办的。

  第三十二条【瞒报责任】企业对较大以上风险瞒报的或风险报告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给予,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监督管理责任】各级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风险报告工作中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梦见放鞭炮

  从综上所述可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最高可罚15万元。此举理应引起广大燃气企业,尤其是江苏省当地燃气企业的高度,并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那么,燃气企业该如何把各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对此,小编认为,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点:

  1、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风险。企业是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的主体,应该积极组织行业专家和企业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地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和作业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

  2、科学判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梳理,并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科学地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级,及时核定安全生产风险级别,并公告安全生产风险信息。

  3、预警提示安全生产风险。企业应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的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条件。

  4、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结果规范,依据国家标准及有关,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进而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5、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企业应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并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逐层级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人,进而实现全员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此外,值得提及的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燃气企业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时,应该聘请相关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结束语:实践中,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能够有效规避或降低企业的生产风险。因此,燃气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在日常生产中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才能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