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主体部分(工商总局建设部分

※发布时间:2017-8-22 18:33: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项目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主体部分(工商总局建设部分)基础支撑(中心)服务器设备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本项目采用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采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采购中心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热线)供应商进行投标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采购网首页“CA服务”专栏。对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数字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如参与本项目及其他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可联系CA服务机构免费办理电子签章。

  (3)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投标培训视频现已上线,请登录查看。供应商如有疑问,可参加国采中心举行的电子投标答疑会。答疑会仅就使用电子系统编写投标文件和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而不涉及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答疑会时间:每周三下午14:00,地点:中央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

  国采中心开标室(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届时请投标人的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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