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花园学校游泳课程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2 20:58:5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3)根据《上海市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title=采购网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为闵行区花园学校游泳课程用户管理子系统、游泳课程实施管理子系统和游泳课程数据管理子系统等进行开发和建设。具体的项目内容、要求,详见请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17 17:00:00本公布之日起至2017-05-2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4、“信用中国” 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5、“中国”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后,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时间,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646号A座305室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的时间内按照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

  注:投标人须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646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表人证明、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件原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646号A座305室。 4、备注:按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布之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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