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受安陆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医院所需的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家参与投标。
3、招标内容: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硬件设备、信息中心基础建设、全院网络建设。采购预算480万元。
4.1 投标人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的条件;是国内注册的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开发企业近两年主业应在医院信息化软件领域,特别应在中医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五年内具有良好业绩,须提供2016年以来二甲以上中医院的案例(提供供货合同);
4.3 投标人须提供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LIS、PACS系统著作权证书或代理资质证书;
4.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须的软硬件供应和安装、集成能力,并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包括服务器、存储、交换机、防火墙、由器、备份一体机、虚拟化软件、ups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等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0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整(时间,节假日除外)。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生产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和产品著作权证书、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业绩证明等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武汉盛泰百年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14:00时整(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2号新凯大厦9楼905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的条件;是国内注册的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开发企业近两年主业应在医院信息化软件领域,特别应在中医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五年内具有良好业绩,须提供2016年以来二甲以上中医院的案例(提供供货合同);4.3 投标人须提供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LIS、PACS系统著作权证书或代理资质证书;4.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须的软硬件供应和安装、集成能力,并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包括服务器、存储、交换机、防火墙、由器、备份一体机、虚拟化软件、ups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等4.5 持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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