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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产业安全数据库样本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5-20 22:22: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贯彻落实总理在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以及在2006年工作报告中“在扩大中重视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满足国内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需要,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并制发了相关统计报表,此项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大力支持,统计报表也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为做好这项工作,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扩容产业安全数据库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调查字[2006]1号)要求,根据商务部重点监测行业和产品名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数据,并结合市重点发展行业规划,经商市有关等部门,确定贵企业为我市参加产业安全数据库样本企业。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总理在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以及在2006年工作报告中“在扩大中重视国家经济安全”的要求,满足国内产业损害预警系统的需要,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并制发了相关统计报表,此项工作得到了财政部的大力支持,统计报表也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为做好这项工作,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扩容产业安全数据库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调查字[2006]1号)要求,根据商务部重点监测行业和产品名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数据,并结合市重点发展行业规划,经商市有关等部门,确定贵企业为我市参加产业安全数据库样本企业。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请于2006年11月30日前按照附件2的格式将贵企业全称、开户行及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监测产品及海关税则号(参考附件一中所列产品名单,可多选)等填表并加盖公司印章报市商务局。名单将由市商务局统一汇总报商务部,经商务部确认后,正式列入产业安全数据库。届时,市商务局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样本企业进行数据填报系统的专门培训。此外,各样本企业还将定期获得商务部发布的产业安全动态信息、产业损害预警分析报告、专题报告等各种形式的分析材料,以指导样本企业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

  做好产业损害预警统计和产业安全数据库工作,是实施《外贸法》,国内产业安全,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名单,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填报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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