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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街名称、标识、效果图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22:56: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位于江苏省涟水县红日大道17号,项目规划用地560亩,总投资10亿元。一期占地213亩,已建成商务用房5.4万平米、配套用房1.6万平米。项目立足“涟水特色、全省一流、全国知名”发展定位,为电商企业提供阶梯式成长平台,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数据中心、云计算、物联网、跨境电商等,推动互联网与主导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智慧涟水建设,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现已建成电商产业园展示馆,入驻电商企业30余家。二期主要发展标准仓储、物流配送、配套服务等,正在做开工相关准备。项目全部建成后,将集聚第三方平台10家、电商企业200家、相关配套企业50家,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商企业与平台,成为涟水县域经济发展的又一新引擎。创业街位于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主楼后侧,主要为园区员工提供休闲、餐饮及创业服务等配套功能。

  为了更好地塑造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街良好品牌的视觉形象,扩大创业街的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街名称、标识、效果图等设计作品方案,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专业机构、高校学生和个人均可参加。(详情请登录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网站查询)

  2.街区效果图分东西两个角度,两张图纸,要体现创意和文化,与整体建筑的风格相协调、符合园区功能需求及文化;

  1.作品均以平面形式提交彩色及黑白稿各一份电子版,附有创意说明、项目中英文名称的字体、大小及色彩说明和标准化制图规范,图样清晰、色彩准确;

  2.电子效果图色彩模式为RGB或CMYK格式,采用JPG形式,规格为10cm×10cm,精度要求不低于300dpi;

  1.人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性,作品必须为人创作,且为第一次发布,并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

  2.作品不会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任何权益,如有,由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

  3.人确认作品一旦获,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即拥有该作品完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除以金的方式支付入选作品的设计费用(包括物质励)外,不再向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4.作品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如与现有商品的注册商标近似,设计者须重新为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进行设计;

  5.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者所有,未经涟水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同意,设计者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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