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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案49人获刑瑞海公司董事长被判死缓(图

※发布时间:2017-6-16 18:02:2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一年前的8月12日22时52分许,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的严重后果,灾难举世。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和9家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12日22时52分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公司)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798人受伤住院治疗,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起火灾爆炸事故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同时,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滨安评公司)作为中介及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进行安全审查、评价和验收,提供虚假证件,使得瑞海公司取得品经营资质。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海事等单位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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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天津瑞海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