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6)。
截至2017年8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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