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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7-4 0:54: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及时掌握国际货代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一)业务备案企业。2019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进行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tml),在服务贸易项下货代企业备案栏目申报2018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各地开展业务备案工作时要加强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并督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认真及时完成业务备案,主动为企业填据提供指导,尽可能为其业务备案提供便利;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商务部服贸司于2017年建立了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2018年共有173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入围重点联系企业名单,推动了制度的实施。为进一步发挥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作用,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做好2019年有关工作。

  (一)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遴选和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26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服务贸易项下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栏目中填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申请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拟推荐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二)组织现有重点联系企业和名单内企业,于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2018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

  (三)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和企业需求,总结推广企业提质增效等方面先进经验,周公解梦 死人复活研提促进国际货代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