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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17-8-19 17:41:5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79元,共计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51.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98.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43号)。(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1.58万元,收到的上市费用结余 4.9万元。2017年 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元,截至到 2017年 6月 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453.78万元,累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0.74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银行大型平台流综合安防系统解决方案技术项目”、“银行自助设备智能安防系统技术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技术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技术项目”和“银行主动安防综合管理系统技术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0.7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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