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报道的“丰城一女孩户籍信息出错,被要求证明女孩是女孩”一事,江西丰城市25日回应称,经办刚接手户籍工作,对性别更正和变更理解不透,导致群众多跑腿、受委屈,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已为申请人更正了户籍信息。(8月26日《京华时报》)
因为经办业务不熟,因为工作过于谨慎,因为没有向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导致一个因为工作疏忽而将女性登记为男性的女孩,在更改户籍性别时还被要求出示“性别鉴定证明”;而医疗机构又表示无法开具这种证明,无奈之下,家长医生,为女孩做了B超检查,以子宫等女性特征,证明了女孩的身份。
说起来,这又是一个有关证明的奇葩。按说由于疏忽,在全村人口信息录入时把女孩性别搞错,又只在户口簿而没在户籍管理系统里彻底纠正,才造成后来需要更改的麻烦,这本就是的错误,结果人家要求更改时,还要人家女孩证明是女孩,让群众多跑受委屈,不啻是错上加错的作法。好在发现后知错能改,及时为申请人改了信息,还就此举一反三,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户籍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每一位户籍熟练掌握户籍管理的各项业务。同时,严肃教育经办,责成其离岗培训学习。
较之上海长宁警方凌晨一点时不出示证件,闯入酒店房间,导致客人摔倒,事后又拒不道歉的(5月21日《钱江晚报》),丰城的态度值得肯定。至少在他们的观念里,还有一个平等的概念。而平等,正是许多执法者欠缺的意识。
因为缺乏平等意识,拥有行和执法权的部门对待群众,往往不将他们看做是服务的对象,更别说“全心全意”了。于是,由不平等产生不尊重,由不尊重产生不信任,由不信任产生疑虑心。各种证明,又成了解除疑虑乃至责任的利器。
想想,14岁的女孩站在你的面前,即便没有完全发育,女性特征还是有的。你不相信她,放下身段深入一下,问问她的父母,问问她的邻居,问问基层组织村委会,或者问问以前的经办人,相信都能弄清原委,何必非要人家去开一个连医疗机构都无法开出的“性别鉴定证明”呢?究其思想根源,还在于平等意识的缺失。这,也就是奇葩证明四处出现的原因。
文/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