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等。抽检样品共计1158批次,其中合格1145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粮食加工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二氧化硫残留量)、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苯并()芘)、肉制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莱克多巴胺、菌落总数、沙门氏菌)、方便食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霉菌)。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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