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
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单个涉农企业财政补助项目可申请75-180万资金扶持,单个合作社项目可申请30-75万元,单个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可申请15-3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采取“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程序申报,次年根据实际获得的贷款及付息额,结合财政资金指标情况进行实际贴息结算。
申报财政补助的项目,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要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辐射带动能力强;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需获得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核或批复;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要求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范围;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要求。
申报项目的单位需具备在工商部门(有权部门)注册满一年(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等条件,并在申请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具备条件的项目单位,请根据相关要求向所在县(市)农发办申报。(供稿:晋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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