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在纪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的重要批示中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全面深化,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新的历史时期,供销社加快综合步伐,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政方针和行动指南。
供销社在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供销社扎根于农村,服务于农民。无论是计划经济时期还是以来,供销社所属行业一直从事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藏、销售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为农服务经验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在长期为“三农”服务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誉,赢得了广大农民信任。供销社拥有遍布城乡的网络资源,具有服务现代农业,拓展农村市场的传统优势。供销社可以利用有效的市场资源,成为分散的家庭经营与统一的城乡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供销社可以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及时、有效、广泛地引入农业生产领域,引领农民进行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
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供销社自身发展和深化的需要。对于供销社来说,农业是最大的产业,农村是最大的市场,农民是最大的服务对象,如果脱离了“三农”,供销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离开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社将失去施展的舞台和应有的作用。所以,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供销社自身的职能所在、任务所在,也是供销社发展的基础所在、所在。
供销社要想更好的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全面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重视和加强服务农业产业化的载体建设。
大力培育以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组织载体。供销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选择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特色产业,引导和带领农民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忻州市供销社近年来通过创办、领办、参办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617个,培育示范专业合作社17个,创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个。为农民增加收入100多万元。
大力培育以农产品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载体。供销社应抓住和利用所处地区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以科技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改良品种,提高品质。通过“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做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模化发展。
大力培育以农资连锁配送为主要形式的服务载体。通过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农民群众及时买到质优价廉的放心农资商品和全方位科学技术服务,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同时积极开展农资直供、土地流转、代耕代种、统防、订单农业、引进粮食及蔬菜新品种等新型服务业态,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培育以“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电商载体。始终为农服务根本方向,依托电商平台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让农产品不再出现“卖难”。忻州市供销社依托全国总社“供销 e家”和省供销社“农芯乐”两大电商平台优势,以15个市县电商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乡物流专线、仓储设施、配送车辆及队伍建设,构建“县级物流运营中心+乡级体验店+村级终端”的电商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区域物流全覆盖、全链接,实现了“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思想观念要创新。要把供销社综合特别是基层社,放到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背景下来认识,从发展现代农业和构建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来谋划。在供销社失去原来统购统销优势的条件下,积极转变思想观念,重新找准自身定位,增强创新和转型发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经营要创新。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势头,供销社要从被动的单纯购销经营模式向主动的综合服务型转变。深入了解当地农民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情况和需求,由传统的供销买卖关系转变为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关系,由单纯的门店柜台销售转变为主动寻找合作伙伴,把供销社发展与农民生产致富结合起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吸引力和辐射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需求的转型跨越之。
运营机制要创新。供销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力量,应抓住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机遇,积极发挥联结市场和农民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农资供应服务、技术培训服务、市场信息服务、信用合作服务等结合起来,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发展后劲。要适应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营服务条件,及时总结和推广在综合与转型发展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新的贡献。(作者为忻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理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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