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工作人员人身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金; (三)伤残赔偿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台湾私拍布丁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工作人员人身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金; (三)伤残赔偿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台湾私拍布丁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