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3-HK)公布,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要约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代表须于日期为2017年5月8日的联合公告日期起计21日内将载有要约之条款,连同接纳及过户表格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寄发予股东。
2017年5月29日之联合公告所披露,执行人员已同意将寄发该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之截止日期延迟至完成后七日内或2017年9月7日。由于须待完成后方可作出要约,而完成尚未作实,故要约方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申请寻求执行人员同意将寄发该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之截止日期进一步延迟至完成后七日内或2017年11月15日。
诚如该等联合公告所披露,须待完成后方可作出要约,而完成须待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要约方尚未取得所有必须的外汇审批。于公告日期,要约方已向相关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外汇审批的申请,并预期相关申请将于十月底前完成。根据买卖协议,预期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第十个营业日或要约方与卖方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完成。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