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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5年审计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8-9 10:51: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26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5〕1号),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评价均定于10月18日(周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安排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符合《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及《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程。进入报考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录标识),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1.设区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2.省直、中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在昌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审计厅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叠山209号,联系电线、)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市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可作草稿纸,不另配。《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均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配草稿纸,考后收回。

  考试配有“准考证号条形码胶条”和“考场号条形码胶条”,其中“准考证号条形码胶条”粘贴到应试人员“答题卡”的相应,“考场号条形码胶条”粘贴到“考场情况记录卡”的相应。

  (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考后统一回收。

  (三)根据江西省发展和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584号),初级和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范冰冰和王学兵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第二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凡遵守《中华人民国》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和敬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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