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中国石化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便利店商品仓储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范围:按照统仓统配的商品配送模式,从中央仓库直接配送至省内163家便利店网点,负责商品的收货、分拣、配送、退货、仓储管理、单据处理等业务,配送频次本年度为2-4次/月;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仓储与物流配送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自有运输车辆(合作车辆)及仓库;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具有有效的《道运输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